特別提示:
1、本協議僅為意向性協議,屬于協議各方意愿和基本原則的框架性約定, 最終合作能否達成以及相關合作條款是否與該意向協議一致,尚存在不確定性。
2、本次簽訂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對公司當期的營業收入、凈利潤等經 營業績和生產經營尚不構成重大影響,對公司長期收益具有不確定性。
3、公司將根據事項的后續進展,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 的規定,履行相關的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4、本次簽訂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 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一、協議的基本情況
1、江蘇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威新材”、“公司”或者 “本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德威明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威明 興”)與上海國際汽車城(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汽車城”)于2017 年5月18日簽訂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協議雙方旨在為充分發揮園區和企業 的各自優勢,積極推進氫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化進程, 力爭打造成全國新能源汽 車、尤其是氫燃料電池汽車的制高點,為公司創造新的利潤增長點。
2、協議對方情況介紹:
公司名稱:上海國際汽車城(集團)有限公司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區安亭鎮墨玉路79號
法定代表人:榮文偉
注冊資本:人民幣140,00萬元整
成立日期:2001年7月5日 營業期限:2001年7月5日至不約定期限 經營范圍:實業投資、控股、參股、資產經營、資產管理、市政建設、物業 管理,房地產開發與經營,建筑裝飾,會展服務,酒店管理,廣告設計,制作, 代理,從事貨物進出口業務,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 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協議的主要內容
協議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科技創新、成果轉化、人才培養及資源共享等方面開展全面合作。
(一)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爭取良好的投資環境及配套服務;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研發團隊的建設,爭取良好的人才引入政策,提供 人才信息和交流平臺;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各項補貼政策的申報;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進行產品成果轉化; 5、甲方應幫助乙方展開多種形式的互動交流與合作。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在汽車城集團旗下安亭汽車創新港(以下簡稱“創新港”)建立德 威明興總部; 2、乙方應在創新港建設研發團隊及市場團隊; 3、乙方應優先將科研人才安置在創新港,配合創新港打造人才高地; 4、乙方應積極引入海外氫燃料電池技術并加速國產化; 5、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開展宣傳活動,在創新港打造氫能產業高地。
(三)合作主要內容
為加大燃料電池汽車的科研進度和宣傳力度,甲乙雙方同意合作建設一條燃 料電池客車“太倉-上海虹橋樞紐-安亭”的示范路線。
三、本次交易目的、上市公司的影響及風險提示
(一)本次戰略合作投資的產業背景及影響
“兩新”(新材料與新能源)戰略一直是公司在企業發展規劃上的主要方向。 近年,為了加快推進企業在新能源汽車領域的整體布局,提高公司在新興技術領 域的投資能力,進一步打通和整合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加快公司發展的步伐,公 司動作不斷,探索不止。公司于 2016 年下半年設立全資子公司上海德威明興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涉足氫燃料電池領域的第一步,也是公司“兩新”(新 材料與新能源)發展戰略的進一步深入探索。 本次全資子公司德威明興與上海汽車城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有利于公司依托 上海汽車城雄厚的汽車制造業基礎及豐富的研發服務平臺資源,進一步推進氫燃 料電池汽車產業化進程,將美國混合動力公司及美國燃料電池公司的氫燃料電池 技術在國內具體落實,打開氫燃料電池汽車的國內市場,增加公司新的利潤增長點。
(二)風險提示
1、本協議僅屬于協議各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約定,旨在表達各方初步的合作意向及合作方式,正式合作協議的簽署尚需履行必要的內部決策程序,本協議 的履行尚存在不確定性。
2、本次簽訂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對公司當期的營業收入、凈利潤等經 營業績和生產經營尚不構成重大影響,對公司長期收益具有不確定性。
3、未來三個月內,公司控股股東無減持計劃,公司未知其他股東是否有減 持公司股份的計劃;公司控股股東、持股 5%以上股東無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的情形。 四、其他說明 公司各項后續工作,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義務。
五、備查文件
1、《江蘇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與上海德威明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戰略合作協議》。
特此公告。
江蘇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8 日